首页 新闻动态 行业动态 转发 | 广东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 新闻动态

转发 | 广东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试点取得阶段性成果

发布时间:2024-05-28

5月22日-24日,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调解员初入培训班在广州举办。住房城乡建设部法规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曾少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宇出席开班仪式并讲话。

据悉,本次培训班由全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调解事务联合协调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住建联调委)和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调解事务联合协调委员会(以下简称省住建联调委)主办,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广东省物业管理行业协会、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法治研究会承办,是最高人民法院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开展住建领域民事纠纷“总对总”试点工作以来,在广东首次举办的调解员初入培训班。省住建联调委向最高人民法院、住房城乡建设部报送且已加入人民法院调解平台的10家调解组织和153名调解员,经过本次培训考核后,将正式开展“总对总”机制下的住建领域专业调解工作




为更加从容稳健的应对复杂经济环境下出现的行业难题,提升公司多元化调解纠纷水平,尚晋咨询总经理杜娟女士参加本次培训班并获得结业证书。



开班仪式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负责同志表示,广东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指示精神,全省诉调工作整体形势积极向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省高级人民法院紧密配合,成立领导小组,组建省住建联调委,运作机制更加顺畅。经过半年的探索和努力,广东陆续健全各项制度机制,联通法院诉服平台,开设住建领域纠纷调解专窗,培育了一支具备专业素质的调解队伍,试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

住房城乡建设部法规司负责同志在总结讲话中深入阐释了“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的内涵和优势,并指出“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有效解决了过去仅靠地方法院和地方主管部门“点对点”对接,各地认识不统一、调解资源不均衡、沟通协调难度大等问题,通过条线管理职能和自上而下的协调作用,形成了纠纷化解的整体效应。自开展试点工作以来,在最高人民法院认证的全国住建纠纷“总对总”诉调对接中的调解组织、调解员数量及接受法院委派、委托和自收调解案件数都得到较大提升,试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尤其是广东率先示范,探索创新,组建联调委,在法院调解系统增设住建专窗,开辟了“调解资源高度整合”“调解案源统一委派”的工作新模式,为全国试点工作提供“广东样本”。为继续推进试点工作,一是要抓好“队伍”,加强管理队伍建设,分层级建立调解组织和调解员自律性管理组织。二是要抓出“典型”,积极探索出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诉调对接模式和纠纷化解典型经验、案例。三是要完善“制度”,建立住建部门与法院间多层级的沟通会商机制,完善调解工作经费保障机制,健全调解队伍的评估机制。

本次培训班结合政策分析、经验交流、实务讲解等形式,聚焦工程造价纠纷调解实践、房屋买卖租赁案件审判实务等内容,吸引了来自广东、福建、湖南等地,行业涉及工程咨询、建设项目管理、物业管理等220余人参训。

同日,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民事纠纷调解事务联合协调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住建联调委办公室)正式挂牌。




目前,省住建联调委办公室已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人员设备、办公场地,正式开展调解工作及日常办公,下一步将继续发挥中枢协调作用,以“3+21”的模式(3个省级协会+21个地市代表协会),发动、培育、建设调解队伍,持续做好服务支撑,总结政策建议,完善顶层制度设计,并选取东莞、珠海、茂名、湛江四个地市两级法院率先开展工作。

揭牌仪式上,住房城乡建设部法规司、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省住建联调委成员单位及调解组织代表围绕下一步试点工作开展、调解员培养等内容进行座谈。